(註: *完成課程並通過考試,且符合發證條件者,方可獲發證書。
** d 至e項目可於辦公時間內在香港麥當勞道二號聖約翰大廔四樓購買。)
十六小時 (通常為兩天全日課程或四節半日課程)
發出證書條件
本課程採用「形成性審核模式」授課,學員在課堂期間的行為和表現會由講師作持續評鑑。學員的出席率必須達課程百分之八十或以上,並在課程進行期間的持續評鑑中有滿意表現,才可被評為合格,獲頒發證書。
合格的學員均可獲頒「基本急救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領取證書手續及費用:合格的學員可於課程完結後兩星期,或其後三個月內於辦公時間親臨本會辦事處領取,逾期作廢。如未暇親臨,請將你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課程編號交來人辦理。本會會登記代領人的身份證號碼以作紀錄。急救證書每張港幣五十元(領取證書時繳交)。
以團體名義申請者,機構/團體負責人需派員攜同成績通知書正本,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救傷會辦事處,代表全體合格學員領取證書。
*備註:
電話: 2530 8020/2530 8021 (個人申請—急救證書課程 / 基本急救證書課程/ 成人/兒童/嬰兒心肺復甦法 / 急救入門)
電話: 2530 8022 (團體申請—急救證書課程及基本急救證書課程 / 救傷隊之急救證書課程及基本急救證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