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 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慈善团体,始于 1884 年服务香港市民。

香港圣约翰救伤会创立于 1884 年,随后救伤队及理事会分别于 1916 年及 1949 年成立,本著不分种族、阶级、信仰的宗旨、竭诚为人类服务。圣约翰的工作包括为公众人士提供急救及紧急救护车服务、为老人或有特殊需要人仕提供免费牙科服务和教导市民学习急救、家居护理等训练。

自成立以来,香港圣约翰依据香港法例第 1047 章运作,并规范于英国圣约翰总部的指令和规例,奉国王查理斯三世为圣约翰组织最高领导。

有见于 1997 年的香港主权移交,香港圣约翰须蜕变为一独立团体,不再规范于英国圣约翰的指令,以确保香港圣约翰的服务及运作得以顺利过渡。因此,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法团条例第 1164 章于 1997 年 6 月 27 日在立法局获通过。在新法例下,旧有的理事会、救伤会及救伤队合并为单一法团,并采用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的法团名称,服务性质维持不变。


成为最优秀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中心,为全港市民提供相关服务及训练。

我们的宗旨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致力促进和鼓励救护服务和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以拯救处于危难、受苦、患病及身处险境的人、并推展法团的座右铭: 「为人类服务」。

组织及管理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李家超先生 大紫荆勋贤,SBS,PDSM,PMSM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理事会主席

钟展鸿医生 KStJ

香港圣约翰救伤会总监

李国栋医生 GBS,CStJ,JP

香港圣约翰救伤队总监

游树峰先生 KStJ

理事会是机构的最高管辖组织,负责制定机构的政策、筹集经费、资源分配、统筹及支援救伤会和救伤队的一切活动。

救伤会总监评议会负责制定救伤会的各项政策,确保训练课程能顺利进行。救伤会是机构的教学分支,现有超过 600 名包括医生及护士的义务讲师,提供各类型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

救伤队总监评议会负责救伤队的管理、行政、服务及发展。救伤队是机构的服务分支,现有超过 8,000 名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义务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为市民提供急救及其他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