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學講師訓練課程23/24

課程目的

為香港聖約翰救傷會(以下簡稱救傷會)培訓急救學講師,義務教授急救學課程。

基本條件

  1. 年齡 : 二十一歲或以上之香港永久居民(以開課日計算,即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
  2. 入讀條件 :

    I. 申請者必須持有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以上的學位資歷(雖然資歷架構第4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收生而言,只會接納副學士學位或以上的學位資歷)及

    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2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申請人如在2006年或以前應考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成績必須達E級(課程乙)/C級(課程甲)或以上]

    備註:如持非本地學歷之人士,請提供香港學術評審局的學術資歷(學歷)評估証明。

    III.申請者必須具責任感和熱心義務教育工作,品格良好及具備有效溝通能力。

  3. 急救知識 :

    I. 持有下列任何一間機構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所頒發的有效急救員證書:

         1.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

         2.香港紅十字會

         3.醫療輔助隊

         4.持有由勞工處處長認可的組織所發出的急救員證明書的人士

    II.持有下列任何一張證書或同等學歷 :

         1.註冊醫生證書

         2.屬《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所指的註冊護士的人士

    III.全職消防處救護員

*備註:

  1. 聖約翰救傷會保留取錄學員之最後權利。
  2. 如有任何爭議聖約翰救傷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課程費用

  1. 註冊

    費用: 每人港幣一百元

    申請者須在辦公時間內親身或托來人到救傷會註冊。(註冊費用HK$100.00)

    註冊時必須提交有關證書及學歷證明文件之副本作記錄之用;並於入學面試時帶同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否則,申請將不獲接納,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申請者在註冊時須繳交支票兩張 (支票抬頭為:「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作為 :

      a.入學註冊費HK$100.00

      b. 「入學實習試」費用HK$200.00及「實習工作坊」 (自由參加)費用HK$150.00,合共HK$350.00。(如不準備參加實習工作坊的申請者,只需繳交實習試費用HK$200.00)

    如未獲甄選參加「入學實習試」的申請者,救傷會將退回上述b項的支票。   

     

  2. 入學筆試

    費用:免費

    所有申請者均須參加「入學筆試」。

    「入學筆試」成績將於考試後七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考生。   

     

  3. 實習工作坊 (自由參加)

    費用:每人港幣一百五十元(包括器材維修費)

    本會鼓勵被甄選進入「入學實習試」的考生報讀一天「實習工作坊」。

     

  4. 入學實習試

    費用:每人港幣二百元(包括器材維修費)

    救傷會將從參加「入學筆試」的考生中甄選考生進行「入學實習試」。

     

  5. 入學面試

    費用:免費

    本會會甄選通過「入學筆試」及「入學實習試」的考生進行「入學面試」。

     

  6. 講師訓練班 (第一部份) : 急救學深造課程

    費用: 每人港幣八百五十元  (包括器材維修費)
    「入學筆試」及「入學實習試」合格的考生可申請報讀講師訓練課程之第一部份。(內容包括急救學深造課程、實習課、筆試及處境實習試)

     

  7. 講師訓練班 (第二部份):教學法

    費用: 每人港幣八百五十元  (包括器材維修費)

    第一部份合格的學員可報讀講師訓練課程之第二部份。

    (內容包括基本教學技巧、專題研習、面試)

     

  8. 講師訓練課程 (第三部份):配屬教學、教學實習及教學評核

    費用: 每人港幣八百五十元  (包括器材維修費)

    通過第一及第二部份的學員將可進行配屬教學、教學實習及教學評核

     

  9. 講師訓練課程 (第四部份):新講師輔導員計劃

    費用: 免費

     

備註 : 以上所列費用繳交後概不退還, 費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急救學深造課程

第二部份 教學法

第三部份 配屬教學

第四部份 新講師輔導員計劃

課程時數

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講師訓練課程暫定時間表 (按下載暫定時間表)

 

授課語言

中文

考試

入學甄選程序

第一部份: 入學筆試

  1. 課本: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出版的急救課程手冊二零二二年十月(第四版) 或之後版本
  2. 課本可在救傷會接待處購買,每本HK$80。
  3. 入學筆試為時四十五分鐘。考生須回答一百題選擇題,內容以上列的急救課程手冊為依據。

第二部份: 入學實習試

救傷會將從入學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甄選考生參加入學實習試

  1. 實習試的評核內容包括 :
    • 成人心肺復甦法
    • 嬰兒心肺復甦法
    • 清醒的成人哽塞處理
    • 清醒的嬰兒哽塞處理
    • 創傷及骨折之繃帶包紮法
  2. 入學實習試舉行前,考生可自由參加由救傷會主辦的實習工作坊(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費用為每人港幣一百五十元(包括二十元器材維修費)。

第三部份: 入學面試

第一部份(急救學深造課程)評核

  1. 學員在第一部份急救學深造課程中,出席率須達百分之八十或以上方可參加評核。(遲到或早退30分鐘當缺席論)
  2. 筆試及實習試評核 :
    • 筆試內容包括醫生講學及上列急救課程手冊內容。
    • 筆試為時兩小時,包括是非題、選擇題、問答題及其它:例如配對等等。
    • 以下項目會在實習試中以處境方式評核 :
      1. 成人心肺復甦法及成人哽塞處理
      2. 兒童心肺復甦法及兒童哽塞處理
      3. 嬰兒心肺復甦法及嬰兒哽塞處理
      4. 創傷及骨折之繃帶包紮法
      5. 運送傷者
      6. 復原臥式

備註:

  1. 救傷會保留最終評審結果的權利。
  2. 一般來說,修讀每一個「深造理論課」和「技能發展課」科目,學員需每週騰出最少十二小時自修時間。
  3. 學員更要為筆試及實習試評核最少利用三十六小時的自修時間作準備。

第二部份(教學法)評核

  1. 學員於第二部份(教學法)的課程中,出席率須達百分之八十或以上,並須完成所有指定習作方可參加筆試。(遲到或早退30分鐘當缺席論)
  2. 筆試包括選擇題及問答題。
  3. 學員須提交專題研習報告(分析處境個案,遞交約1500字的報告)及參加面試(由兩至三名評核人員與學員面談15分鐘)。

備註:

  1. 救傷會保留最終評審結果的權利。
  2. 一般來說,修讀每一個「教學法」課題,學員需每週騰出最少十二小時自修時間。
  3. 學員更要為筆試及面試評核最少利用三十小時的自修時間作準備。

第三部份配屬教學:

學員在教學法筆試、專題報告及面試合格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配屬教學。

學員須在一名急救學資深講師督導下進行三十小時配屬教學。(期間須配戴講師訓練班學員証)

配屬教學目的:

(a) 使學員熟悉課程的行政及管理程序

(b) 使學員熟悉有關的物流安排

在每節急救課堂上,學員須事前與有關急救學講師商討,安排十五至三十分鐘的試驗教學。學員於教學前需提交教案及簡報表,並由急救學講師為試驗教學作評語。一般來說,學員於每三小時課節教學前編寫教案及制作簡報表需騰出最少5小時自修時間及至最少2小時課前練習教學。

  1. 學員於完成配屬教學後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教學實習(二小時)及教學評核(二小時)。

    教學實習及教學評核課堂:十節課堂中需在上課前及後與該班講師討論每次的試驗教學內容及教學目的。(其中包括2小時之教學實習及2小時之教學評鑑) 共上課時數30小時,課程回饋及與原班講師檢討試驗教學時數約30小時。一般來說,學員於教學實習及教學評核課堂前編寫教案及制作簡報表需騰出最少10小時自修時間及至最少8小時課前練習教學。

  2. 教學實習時,將由兩名評核人員評估考生表現,並作檢討。 
  3. 教學評核時,將由兩名評核人員評估考生表現。評核過程中,救傷會可能會安排錄影作參考之用。評核結果會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

備註:救傷會保留最終評審結果的權利。

第四部份新講師輔導員計劃

每位新講師會由一位新講師輔導員(Mentor)輔導新講師在首三年內適應急救教學及救傷會工作及出席由助理訓練經理主持的新講師工作簡報會(三小時)。新講師的首班課程必須有輔導員跟進,監課時數不可少於十小時教學時數。新講師應撰寫整個訓練課程大綱,並於輔導課節前三十分鐘交予輔導員以作課前研討。第二班可由雙方協議,課後輔導員與新講師檢討並填寫教學日誌。其後三年,新講師可於有需要時尋求輔導員意見。

新急救學講師必須由輔導員帶領下出席不少於六小時的急救學考試(包紮及成人心肺復甦法) 才可完成整個考試輔導過程。

備註:一般來說,新講師於每三小時課節教學前編寫教案及制作簡報表需騰出至最少16小時及至最少2小時課前練習教學。

缺席考試

缺席考生會被取消資格,救傷會不會為考生編配其他補考時間。缺席評核的考生,其成績將作不合格論。

颱風訊號

如遇 8 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當天課程會被取消。若訊號在開課二小時前被除下,則當天課程照常舉行。如有疑問,致電2530 8020-24與救傷會職員聯絡。

證書

在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份評核均取得合格之學員可獲頒發聖約翰講師(急救學)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講師必須細閱及遵守救傷會規章及守則(在新講師簡報會派發),講師如有或知道任何犯罪紀錄,應於知道該犯罪紀錄14天內向救傷會如實報告。申領證書必須填妥並交回「性/刑事罪行紀錄聲明」。

講師須於獲頒發證書三年內開始教學,否則救傷會有權取消其講師教學資格。

Continuing Nursing Education (CNE) Course

護士及相關醫護人員完成急救學講師訓練課程可獲發 CNE 學分 (分數待定)

聖約翰講師 (急救學) 的義務

(請參閱救傷會的Rules & Regulations)

講師須為救傷會講授急救課程,演講/示範,及主持考試或急救比賽。講師證書每三年續期一次,講師須達以下要求,救傷會才考慮續期 :

三年內為救傷會講授課程最少一百二十小時;

三年內為救傷會主持考試最少六十小時;

參加救傷會主辦的專業延續課程/講座,並於三年內獲取最少甲一項六分;

接受救傷會的視學安排;

每次申領/續證都必須填妥並交回「性/刑事罪行紀錄聲明」;

講師必須細閱及遵守救傷會規章及守則。

講師應隨時準備接受新實施的訓練政策及有關變更。所有講師應持有有效急救證書(執業註冊醫生或註冊護士除外)。

 

 

*備註:

  1. 收費及課程內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2. 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格(AFIV)

電話: 2530 8022 (講師訓練課程)